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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兵王退役海外创业,雇佣兵公司赚翻,还享一夫多妻

发布日期:2025-08-04 19:41 点击次数:167

书迷们,这本都市小说真的太有魅力了!主角的冒险写得太精彩了,情节紧凑得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完。每一章都让人欲罢不能,真的是一本让人停不下来的好书!

《海外兵王》 作者:豹骑卫士

第0001章突围

“哒哒哒……“

“啾啾啾……“

在非洲中部的一片原始森林中,一队军人正在急速飞奔,身边不断有子弹飞过。

这些军人全都身穿丛林迷彩服,脸上涂着条形油彩。

上半身外罩迷彩防弹背心,头戴迷彩头盔。

腰扎武装带,脚蹬陆战靴。

身上背着半人高的背包,怀抱模块化突击步枪,脖子上挂着望远镜,肩头上挂着多功能无线电通讯器。

护目镜、防护手套、护膝、手枪、手雷、匕首一应俱全。

就连武装带上和大腿两侧也带着挂包,几乎武装到了牙齿。

看这些军人的装束,这应该是一支正在执行特战任务的特种兵突击队。

一支全副武装的特种兵突击队,居然被人追得像兔子一样拼命逃窜。

不跑不行啊,身后几百米外跟着两千多名当地的反政府武装追兵呢,跑慢了就没命了!

反政府武装追兵们就像被人捅了蜂窝的马蜂一样,一边追击嘴里还在一边发出非洲人特有的啸叫声,手里的突击步枪不时地喷着火舌,恨不得把前面这些特种兵一个个都打成马蜂窝。

特种兵们为了躲避子弹,只能绕着树木朝林木最为密集的方向奔跑。

即使这样,还是不断有人中弹倒下,突击队的队员越来越少。

一名身躯高大的年轻特种兵一边奔跑一边用华语对身边的另一名特种兵大声喊道:“秦Sir,这叫什么事啊,我们美洲虎突击队啥时候受过这种窝囊气?”

被称为秦Sir的男子也大声喊道:“我早就和普劳德中校建议过了,不能这么大张旗鼓地在白天发动强攻,可那个傲慢的家伙就是听不进去,还说什么‘这是闪击战术,等敌人发觉,我们早就把目标斩首了’。他不听我的建议,我能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战场抗命吧?”

秦Sir的声音很大,因为打了一场窝囊仗,他也是一肚子怨气。

年轻的特种兵道:“可是秦Sir,追兵太多了,这又是在反政府武装的实际控制区域里,前面没准还有伏兵在等着我们,这样跑下去不是办法啊!这些黑人跑得比他妈兔子还快,我们身上又带着这么多单兵装备,继续这样跑下去,估计到最后咱们的人一个都跑不掉!”

秦Sir当机立断:“斑鸠,向后面大声传达我的命令,抛掉所有不必要的装备,全队分成三个小队分散撤退,你带着你的第一小分队向西,白狼带着他的第三小分队向东,第二小分队的人跟着我继续向南,甩掉追兵后大家再联络,然后找地方集结。事已至此,是死是活只能靠个人的造化了!”

斑鸠马上用英语向后面大声喊道:“秦Sir有令,向后传,扔掉不必要的装备,分散撤退,第一小分队向西,第三小分队向东,剩下的人跟着秦Sir向南,甩掉追兵后再联络集结。”

命令层层传达下去,突击队在行进中自动分成三个小分队,向东、南、西三个方向飞奔而去。

这是一支来自北美的雇佣军特战突击队,来非洲的目的是为了执行一项代号为“斩首行动”的秘密任务,指挥官是一名叫普劳德的白人,副指挥官名叫秦猛,来自东方华夏。

行动开始前,指挥官普劳德没和任何人商议,就自作主张要在白天发动强攻。

秦猛作为这次行动的副指挥官,曾向普劳德提出建议:“普劳德中校,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形势是敌众我寡,白天行动又容易暴露目标,如果在白天发动强攻太过冒险,我认为还是夜间进行偷袭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

虽然雇佣军不是任何国家的正规军,但也属于军事组织,内部也有军衔。

因为雇佣军的成员,尤其是执行秘密任务的特战突击队队员,大部分都是来自各个国家的退役特种兵,雇佣军内部的军衔都是按雇佣兵退役前的军衔授予。

但这并不代表军衔越高职务就越高。

在正规军里当官不一定靠的是个人能力,有可能靠的是老资格和后台。

雇佣兵则完全不同,除了看个人能力,还是看个人能力。

雇佣军中从来就没有按资历排辈那一说,也不看你有没有靠山有没有后台。

要是既没单兵作战能力也没指挥才能,那你说啥都没用,没人管你以前当没当过官。

秦猛今年二十七岁,来自东方华夏。

他早期在华夏某部神龙三栖特种大队服役,退役前是华夏特种兵总部一名少校教官,能力非常出众。

退役后,秦猛只在家里修养了不到半年,就经人介绍加入了泛美海外雇佣兵团,成为了一名职业雇佣兵。

现在秦猛是泛美海外雇佣兵团美洲虎特战突击队的一名特战突击队队长,算是兵王里的兵王。

尽管秦猛的建议非常合理,但普劳德不但非常固执,还傲慢地对秦猛说道:“秦,特种作战是我们西方人发明的,第一支特种兵部队也是我们西方人创建的,你们东方人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特种作战。我的战术来自特种作战教科书,是直插敌人心脏的闪击战术,有无数的经典战例可以作为佐证。”

秦猛据理力争道:“普劳德中校,你说的这些我完全同意,但我觉得现在的情况比较特殊,我们最好还是重新制定一个更加完善的作战计划比较好,我们不能拿兄弟们的生命当儿戏。”

普劳德道:“秦,特种作战讲求的就是出其不意,只要我们动作足够迅速,等敌人发觉后再集结部队,我们早就完成任务撤出战斗了。如果都像你们东方人一样优柔寡断胆小怕事,除了贻误战机,什么任务都不可能完成。何况总部已经对目标使用的电话进行了追踪定位,好不容易锁定了目标的具体位置,如果不尽快发动攻击,一旦目标更换了电话,很可能就会让目标逃脱。”

既然普劳德这么说,秦猛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虽然他对普劳德的“特种作战是西方人发明的”这种论调不能苟同,因为华夏早在秦国时期就已经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支成建制的特种部队,名曰“铁鹰卫士”,但他不得不承认的是,第一支现代特种部队确实是人家西方人创建的。

他只是这次行动的副指挥官,既然指挥官普劳德已经做出了决议,并且一再坚持自己的战术是正确的,他也不好带头战场抗命,只能在保留意见的前提下,勉强同意了普劳德的行动方案。

何况普劳德是泛美公司高层为这次行动钦点的指挥官,这也是他和普劳德第一次合作,他也想看看普劳德到底有没有真本事,到底是不是在纸上谈兵。

事实果然不出秦猛所料,突击队刚刚到达距离反政府武装基地大约五公里的位置,就暴露了目标,不但陷入了数千名反政府武装士兵的合围,还遭到了敌人的猛烈炮击,结果突击队队员折损大半,连指挥官普劳德和第二小分队的队长戴德蒙德少尉也阵亡了,最后只有二十多名突击队队员从敌人包围圈的薄弱环节突出了重围。

这还多亏秦猛始终保持着警惕,及时向特战队员们发出了危险信号,否则很可能已经全军覆没了。

第0004章英雄救美

不出苏珊所料,敌人果然在和她玩猫戏老鼠的游戏。

直到她跑到两棵大树后面,敌人也没再朝她开一枪。

不过,苏珊却听到了不远处的一棵大树后面传来一声男人的笑声。

这笑声有点像深夜里的夜枭鸣叫,听上去有点让人毛骨悚然。

苏珊非常害怕,吓得抱着突击步枪隐蔽在了一棵大树后面,大气都不敢出。

可她并不知道敌人都隐藏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周围到底有多少敌人,担心背后遭到敌人袭击。

巨大的恐惧感迫使她一会把前胸贴在树干上,一会又把后背靠在树干上,怎么都觉得不安全。

最后干脆变成了一边围着大树慢慢转圈,一边惊恐地朝四周张望。

可就在此时,她忽然感到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险些没摔倒。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感到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扯住了她的脚踝。

身体随即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掉个儿,大头朝下以极快的速度向空中飞去。

惊慌失措中,她手里的突击步枪也被甩飞了出去。

等身体停止上升后,苏珊这才看明白,原来是她踩到了敌人事先在树下布置的套索。

就在苏珊惊恐万状之时,不远处忽然又传来几声男人的笑声。

笑声停止,苏珊看到三名黑人男子端着步枪从不同方向的几棵大树后面绕了出来。

紧接着,又有两名黑人男子从附近的两棵大树上快速滑下。

这些黑人男子都光着脚打着赤膊,身上涂着彩泥,只穿了一条过膝的大短裤。

五名黑人男子来到树下,先是指着吊在树上的苏珊哈哈大笑。

黑人男子们笑够了,又聚在一起开始嘀咕起来,一边嘀咕还偶尔看一眼吊在树上的苏珊。

看几名黑人男子的样子,就像是几名厨师面对一块肥美的羊肉,在研究到底是清蒸还是红烧。

大概是没商量出什么结果,一名黑人男子从地上拔起一棵蒿子秆,折成了长短不一的五小段儿,在另外四名男子面前展示了一下,然后握在手里让另外四名男子抽。

结果,其中一名身材魁伟的黑人男子抽到了最长的一截蒿子秆,嘴里随即发出了爽朗的大笑声。

苏珊虽然不知道黑人男子们在干什么,但隐隐地觉得这事好像和她有关。

抽完蒿子秆,两名黑人男子解开了拴着地上的绳子,把苏珊从十几米高的大树上放了下来。

苏珊迅速从地上站起,从靴筒中拔出匕首胡乱挥舞着。

四名黑人男子拿着步枪围着苏珊哈哈大笑,另外一名黑人男子忽然拉了一下苏珊脚踝上的绳子。

苏珊被拖得摔了个仰面朝天,四名男子迅速扑上去七手八脚地把她按在了地上。

虽然苏珊极力反抗,但一名女兵的力气再大,也不可能敌得过五名如同野人般的非洲成年男子。

苏珊很快就被黑人男子们制服了,被抬到了丛林中的那片空地中间。

黑人男子们将苏珊抬到空地上,把手里的步枪扔在一旁,把苏珊围在中间,先扯掉了她身上的背包摘掉了她头上的头盔,然后两名男子抓住苏珊的胳膊,两名男子抓住苏珊的脚踝,将苏珊的身体抬在空中扯开成一个大字形。

那名身材魁伟的黑人男子脱去了身上唯一的大短裤,挺着他的黑不溜秋令人生畏的家伙走到苏珊面前,先是扒掉了苏珊脚上的陆战靴,然后走到苏珊的两腿中间,一边邪恶地大笑一边伸手去解苏珊腰上的皮带。

这些家伙的动作看上去十分熟练,看来在当地的种族冲突中应该没少干这种事。

由于苏珊的四肢都被控制住了,根本没办法反抗,只能一边哭喊一边大呼救命。

“呯!”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枪响。

随着这声枪响,一名黑人男子从附近的一棵大树上栽了下来。

由于事发突然,几名抓着苏珊的黑人男子不禁愣在了原地,吃惊地看着从树上摔下来的那名黑人男子。

就在几名黑人男子愣怔之时,一道矫健如猱的身影忽然从一棵大树后面蹿出。

来人手里握着一把闪着青芒的匕首,瞬间就刺入了那名身材魁伟的黑人男子后心。

剩下的四名黑人男子惊恐万分,连忙扔下苏珊,扑向了地上的步枪。

但他们的动作明显比来人慢了不止半拍。

就在距离步枪最近的一名黑人男子猫下腰即将抓到步枪时,来人如同闪电般快速冲过去,一脚就将黑人男子踹得横着飞了出去,结结实实地撞在了一棵大树的树干上。

这名黑人男子显然已身受重伤,落地后翻滚了几下就不动了,嘴角还溢出一滩鲜血。

估计这家伙的内脏已经严重受损,可见来人这一脚的力道有多么劲爆。

另外三名黑人男子见势不妙,也顾不上和来人争夺地上的步枪了,纷纷转身撒腿就跑。

只见来人原地纵身一跃就到了两名黑人男子身后。

随着来人手中的青芒划出一道长长的弧线,两名刚刚跑出几步远的黑人男子,就像听到了上帝的召唤一般,瞬间停住了脚步,双手捂着脖子开始在原地打转。

随着他们的身体转动,脖子上一蓬蓬的鲜血飙射而出。

两名黑人男子惊恐地睁大双眼,张着大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估计他们脖子上的大动脉连同食道和声带都已被来人手里闪着青芒的匕首割断了。

此时唯一剩下的那名黑人男子已经跑出去七八米远。

只见来人一扬手,一道青芒从手中飞出,瞬间没入了那名黑人男子的后心部位。

来人的身手异常敏捷,除了用步枪狙杀了树上的一名敌人,没费一枪一弹,只用一把青钢匕首和拳脚就轻而易举地结果了地面上的五名黑人男子,将几乎已经绝望了的苏珊救了下来,从出手到结束总共用了还不到一分钟时间。

杀死了五名黑人男子后,来人紧走几步走到最后倒下的那名黑人男子身边,从黑人男子后心上将青钢匕首拔出。

这青钢匕首一看就不是寻常之物,接连杀了四个人竟然滴血未沾,刀身上依然闪着凛凛青芒。

来人将匕首插入陆战靴靴筒内的刀鞘中,微笑着走到了苏珊面前,朝苏珊伸出了一只手。

其实苏珊早就看清了,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特战突击队的少校指挥官秦猛。

苏珊拉着秦猛的手,一下子就从地上蹿了起来。

苏珊直接跳到了秦猛身上,用一双长腿夹住秦猛的身体,抱着秦猛的脖子放声大哭,简直哭得天昏地暗。

苏珊一边哭嘴里还一边不停地喃喃着:“秦Sir,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就……我就死了,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再也回不到新约克了……”

连续杀死了六名黑人男子,秦猛依然气不长出面不改色。

但英雄难过美人关,怀里抱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女,而且还是个拉丁美女,却让秦猛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整个人都开始血脉贲张了。

这也难怪,他毕竟是个正值壮年的男子,加上很长时间没接触过女人了,怀里抱着苏珊这样一个大美女,胸脯贴胸脯身体连身体的,真要是一点反应都没有,那反倒不正常了。

秦猛抱着苏珊,感觉着从苏珊身上传递来的柔软,整个人都要化掉了。

他真想多抱一会,可又担心敌人追来。

他知道现在并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便微笑着轻轻拍了拍苏珊的后背,温柔地对苏珊说道:“别怕,我会保护你的,我会带你回家。敌人的追兵马上就追来了,赶快穿上陆战靴带上装备,我们马上撤离。”

苏珊红着脸从秦猛身上下来,迅速穿好陆战靴,戴上头盔,背上背包,拿起了突击步枪。

秦猛也没闲着,把史密斯和波尔背包里的弹药和给养都收集了起来,自己留下了一部分,分给了苏珊一部分。

至于史密斯和波尔的遗体,也只能忍痛放弃了。

两名朝夕相处的战友就这么死了,秦猛的心里虽然有些难过,但却没有太多悲伤。

做雇佣兵这行做得久了,死亡见得多了,他的心早已锻炼得如同磐石般坚硬,甚至血脉里流淌的血液都是冷的。

如今的他在面对死亡时,已经很少会动容了。

既然选择了做雇佣兵,就应该预见到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这其中也包括他自己。

第0005章兵王归来

一架大型空客A380客机穿透云层,在华夏南方滨江省皇岗市宝华国际机场降落。

皇岗是滨江省第二大城市,仅次于滨江省省会粤海市。

大约四十分钟后,从机场国际到达出口走出一名青年男子。

看这男子的年龄,不过二十六七岁的样子,一米八几的个头,长相英俊,身材健美,形象威猛。

男子一身休闲打扮,显得非常洒脱。

上身穿了一件军绿色的多袋冲锋衣,胸前拉链开口处挂着一副户外旅行专用的太阳镜。

下面穿了一条裤腿可以拆卸的青灰色多袋迷彩休闲裤。

脚上穿了一双沙色陆战靴,裤腿裹在陆战靴高帮中。

男子身后还背着一个足有半人高的巨大背包。

离开出口,男子走出机场航站楼,站在了航站楼门前雨搭下的平台上。

看男子的模样和装扮,一般人肯定会把他当成一个喜欢到处旅行和探险的背包客。

但如果是知道他身份的人,肯定不会这么认为。

因为他就是秦猛,一名从海外归来的雇佣兵兵王。

皇岗是秦猛的家乡,他已经有十四年没回过家乡了。

这次回来还是因为奉总部的命令追踪一位来自西亚的客人去东南亚某国,成功拿到了总部需要的情报,把情报发回总部后,因为有半个月的假期,才临时决定回家乡看看的。

皇岗市虽然地处热带最北部,但十月下旬的气温已经降到了二十六七度,正是不冷不热的好时候。

上飞机前,秦猛在酒吧小酌了两杯,又在飞机上小睡了一会。

此时的他,看上去心情非常不错。

站在航站楼前,看着眼前熙熙攘攘的人流,尤其是那些穿着清凉衣衫的年轻女人,扭动着柔细的腰肢和丰满的臀部招摇过市,让秦猛有些目不暇接。

因为最近这段时间一直在执行任务,他已经有日子没和女人亲近过了。

美女们身姿袅娜,体态娉婷,三三两两地从秦猛面前款款走过。

秦猛心里渐渐升腾起一丝丝莫名的冲动。

看来还是华夏国内好啊,满眼都是黄皮肤的东方美女,而且胖子的比例也不多。

不像在大洋彼岸,大街上一多半都是白粗胖和黑粗蠢。

就算能看到一些体型还算不错年轻女人,从正面看,真正符合秦猛心中对美女定义标准的也没有几个。

虽然秦猛已经在国外生活了几年,但相对而言,他还是比较喜欢东方美女的婉约之美。

“让一让!”

“闪开,闪开!”

秦猛站在航站楼门外,正饶有兴致地欣赏美女,不想身后的航站楼里忽然走出一群人。

这群人中为首的是一个肥仔,年纪不过二十几岁。

肥仔戴着一副太阳镜,上身穿着一件立领的体恤衫,衣服外面挂着两条小指粗细的黄金和铂金链子。

其中一条金链子下面还挂着一块碧绿的翡翠玉牌,看上去应该值不少钱。

华夏人比较含蓄,很少有把金链子挂在衣服外面的,这种现象只有在一些欧美国家才能经常见到。

把金链子挂在衣服外面招摇过市,可见这个肥仔有着非常高调和张扬的个性。

肥仔手腕子上戴着一串鹅黄色的蜜蜡手串儿,手里还拿着一串菩提子手串儿。

看这家伙的这一身装扮,即使不算名贵的腕表,没个一二百万也下不来。

光是脖子上的那块翡翠玉牌,如果是水头十足的A货,也不在百万以下。

这一点秦猛完全能肯定,因为肥仔身边还跟着一群人。

一个出门时被人前呼后拥的年轻人,身上佩戴的饰品绝无可能是假货,更无可能是不值钱的工艺品。

这家伙人本来就有些肥胖,走起路来还迈着霸王步,整个就是一副社会大哥的做派。

肥仔身边跟着两名体态婀娜的年轻女人,身旁还拱卫着七八名马仔,前呼后拥的,气势非凡。

航站楼的大门很宽,秦猛站在大门外侧,并没有阻挡行人通行。

但由于这群人的队伍比较宽,出门后又呈扇形散开,自然和秦猛站的位置形成了冲突。

肥仔手下的一名马仔二话不说,直接伸手把秦猛扒拉到了一边。

虽然这是一个非常没有礼貌的动作,但秦猛并没有和这些人计较。

这种没素质的人在哪都能遇见,想生气都生不过来。

航站楼门外的水泥路上停着三台豪车,最中间是一台奶白色的劳斯莱斯,前后是两台大型的越野车。

身穿西服戴着白手套的司机为肥仔拉开车门,肥仔带着两名年轻女人上了劳斯莱斯。

肥仔手下的马仔们登上两台越野车,三台豪车鱼贯驶离了候机大厅门前。

看着三台豪车离去,候机大厅门前的旅客纷纷侧目。

秦猛猜测,这个肥仔应该不是什么社会大哥,而是某个有钱人家甚至是国内某个大财团的少爷。

内地的社会大哥很少有开劳斯莱斯的,没有哪位社会大哥会如此高调如此张扬。

再有钱也不行,除非不想活了。

秦猛站在航站楼门外又欣赏了一会美女,伸手招来一辆出租车。

说明目的地,和司机讲好价钱,把背包放在后排座,秦猛坐在了副驾驶位置上。

司机发动出租车驶离机场,直奔皇岗市市区而去。

在机场靠活儿的大部分出租车都是不打表的,价钱不合适他们根本不拉你。

司机也不怕你投诉他拒载,因为他们完全可以说是来机场接客人的。

秦猛也能理解,郊外机场毕竟不同于市区,司机靠了半天活儿,好不容易等来一位客人,不多要点钱都不够功夫钱。

机场和出租车管理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就没几个司机愿意来机场了。

秦猛觉得,人活着谁也不容易,人与人之间还是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计较为好。

就在秦猛乘坐的出租车驶离机场后,身后一辆黑色轿车神不知鬼不觉地跟了上去。

皇岗市的大部分的哥都很健谈,秦猛遇到的这个的哥也不例外。

的哥操着一口带着家乡口音的普通话问秦猛道:“靓仔,你系从哪里来啊?”

秦猛回答道:“我就是皇岗本地人,刚从外面回来。”

“听你的口音可不像皇岗人啊!”

“我十三岁就离开了家,系在外边长大的。”

也许是想试探一下秦猛是否在说谎,的哥换了一口地道的家乡话说道:“难怪,返嚟睇睇也好,呢些年皇岗嘅变化很大,再唔返嚟估计你连家都搵唔到了。”

在外地人面前,每个大城市的本地人都有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这是华夏的一个特色。

不过,当这些人去了其他大城市,也一样会被另外一座城市的本地人当做外地人。

秦猛笑了笑,说道:“找不到家倒是不至于,很多小时候玩过的地方我还是蛮有印象的。”

确定秦猛能听懂自己的话,的哥笑了笑,说道:“小伙子,那可不一定哦,最近这些年城市发展实在太快了,就拿皇岗来说,有些地方现在变得连很多不经常出门的老皇岗人都不认识了。”

因为秦猛一直在说普通话,的哥也换回了不太标准的南普。

一路上和出租车司机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出租车很快就开进了皇岗市市区。

车窗外,一座座摩天大楼不断地向后飞驰。

看着车窗外的城市街景,秦猛对眼前这座城市有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他毕竟十四年没回过家乡了,这些年别说是皇岗这种沿海大城市,就连一些外地的小城市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的皇岗已经变得让他有些不敢认了。

不过,毕竟在皇岗生活了十三年,一些主要街道的名字他还是记得的。

进入市中心后,秦猛让的哥把车开到龙门区百花街。

百花街是他出生和长大的地方,留下了他很多儿时和少年时的美好记忆。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不怎么美好甚至是伤痛的记忆。

不想的哥却说道:“靓仔啊,百花街早就没有了,因为旧城改造和市内中心大街打通拓宽,那里十几年前就动迁了。现在那周边除了一个大型商业区,到处都是高档小区,天后庙也搬迁到郊区去了,连以前天后庙附近的那些老榕树都被黑心的开发商偷偷弄死然后挖掉了。”

“就不能移栽到别处吗?”

秦猛想起了小时候家门前那株绿阴如盖的大榕树。

他至今还记得,以前每到夏天,大榕树下总会有很多人在那里乘凉。

老人们要么摆上麻将桌打麻将,要么摆上小茶桌,一边喝茶一边摇着蒲扇讲古论今。

中年人要么和老人们一起打麻将,要么围在一起下象棋,孩子们就围着大树嬉闹。

女人也没闲着,一边扇着蒲扇,一边张家长李家短,偶尔吆喝两声淘气的孩子。

如今百花街已经没有了,秦猛小时候的那些美好记忆也永远停留在了他离开家的那一天。

的哥叹息道:“几百年的老榕树啊,盘根错节的,移栽哪有那么容易?估计整个皇岗市也没有那么宽的车辆可以运输,哪赶得上随便找几个烂仔,半夜去泼点盐酸浇点盐水先把树弄死,然后再大张旗鼓地挖掉来得容易!”

“破坏古树可是犯罪,就没人管管吗?”

“唉!现在的开发商势力大得很,而且这种事又没证据,谁管呢?”

秦猛随口问道:“现在皇岗最大的房地产公司还是乔氏地产吗?”

司机道:“乔氏地产早就没有了,皇岗现在最大的地产集团是海氏集团。”

秦猛想了想,对司机道:“那就去百花街附近的商业区吧。”

第0006章夜店装逼男

到达目的地后,秦猛给了司机一百元华币。

秦猛笑着道:“大叔,很高兴认识你,剩下的三十元不用找了,您留着买瓶水喝吧。”

这几年在海外做雇佣兵,执行了很多不为普通人所知的秘密任务,秦猛赚了一百五十多万美元。

一百五十多万美元,相当于一千多万华币。

这些钱对绝大多数华夏普通老百姓来说都可以用天文数字来形容了。

三十元华币也就是四美元多点,在国外买一包秦猛以前常抽的白万宝路香烟都不够。

这点钱对秦猛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

但司机却很高兴,热情地下车帮秦猛拿下背包,然后开车走了。

秦猛背着背包站在大街边,看着眼前的街景。

目光所及之处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小时候的那些平房早已不见了踪影,坑坑洼洼的水泥马路也都换成了干净整洁的柏油路,连脚下的人行道都铺上了彩色的地砖。

商业街上人来人往,打扮时髦的红男绿女悠闲地在步行街上漫步。

马路上的汽车一辆接一辆,其中不乏百万甚至数百万的豪车。

这座城市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确实已经看不到当年的影子了。

秦猛先找了一家快捷酒店,要了一个单人间,放下背包,然后去街上随便吃了点东西。

当他吃完饭再次回到大街上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商业街上的路灯、广告牌、霓虹灯、灯箱纷纷亮起,照得整个街区亮如白昼。

秦猛这次回来一是想回家乡看看,二是想找儿时的一些伙伴叙叙旧。

但他并没有朋友们的电话,只能去他当年读书的中学打听。

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四年,但他估计他上初一时的那些老师大部分应该还没有退休。

只要能找到一个熟人,其他人也就好找了。

可现在天黑了,学校早就放学了,只能等明天上午再说了。

刚刚入夜,因为已经在飞机上睡了一觉,秦猛现在还不想睡觉。

长夜漫漫,闲着也没什么事可做,他就想找个地方消遣消遣。

他看到距离商业街不远处有一条大街,那里街边的楼房并不是很高,最高的也就五六层楼。

大部分楼顶都安装了霓虹灯广告牌,有的是娱乐总汇,有的是KTV,有的是练歌房。

虽然因为离得太远,太矮的建筑看不到,但秦猛也能猜得到那应该是一条酒吧街。

他信步走向酒吧街,想去找家夜店或者酒吧喝杯伏特加,顺便找个妹子聊聊。

秦猛知道,夜场里有很多妹子,有些妹子不一定会陪男人上床,但却可以陪男人喝酒陪男人聊天。

前提是男人要出手大方别太狗比,请人家妹子喝杯酒总是免不了的。

要是男人长得帅点,说话幽默点,那就更好了。

以上三点他都具备,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找个妹子聊聊,权当消磨时间了。

他选了一家欧美风格的夜店,这是一家集酒吧和歌舞厅为一体的大型CLUB夜店。

进门后,一名夜店公主迎上前来:“先生几位,请问您有没有预定包房或者卡座?”

秦猛报以微笑道:“一位,我就是去吧台坐坐,随便喝两杯。”

夜店公主礼貌道:“先生,那您里面请。”

秦猛走到环形吧台前,找了一个人比较少的地方,坐在了一个可以升降的吧椅上。

他先转过身观察了一下夜店里的环境,发现这家夜店的规模确实不小。

大厅里除了两个调酒吧台,还有一个二十几平方米的舞台和一个铺着化纤地毯的舞池。

靠窗的一侧是一排半人高的卡座,舞台下方摆着几张精致的方桌,应该是贵宾席。

此时的贵宾席上,已经坐满了男男女女,看这些人的模样,不是暴发户就是土豪。

秦猛知道,因为一些历史和体制上的原因,华夏内地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豪门世家。

大部分富豪都是最近几十年才出现的,准确的说不是富豪,而是土豪。

再说真正的豪门世家都去私人会所消遣,私人会所里具备一切有钱人感兴趣的东西。

有身份的人,如果不是为了张扬,根本不会经常来夜店这种地方。

舞台和屋顶上的镭射激光灯随着音乐起伏闪烁不停。

舞池里一群红男绿女正在疯狂地摇摆。

还有一些客人坐在吧台、散座、卡座里,一边欣赏节目一边品味酒水。

一名身穿皮衣皮裤,腰上挂着不锈钢链子,衣服上布满银色铆钉的男歌手正在舞台上卖力气地大声吼歌。

男歌手唱的是一首摇滚风格的歌曲,声音嘶哑,但穿透力十足,

主唱身后的吉他手和贝斯手一边摇摆一边甩着长发,鼓手一边打鼓一边剧烈地晃着脑袋。

吧台里的调酒师问秦猛道:“先生您好,请问您用点什么酒水?”

秦猛随口道:“先来一杯Vodka吧。”

在华夏的一些夜店里,很多人都喜欢装逼,就算上学时英文学得像屎一样,也总要拽上一两个英文单词来彰显一下自己的逼格,比如伏特加不说伏特加,非得说沃特噶,迈克尔不说迈克尔,非得要说迈扣儿,还满嘴的哈喽、欧沃、米斯特、买噶、欧可什么的。

但秦猛这可不是在故意装逼,他这是刚从国外回来,说英语说顺嘴了。

调酒师看了看秦猛的装扮,眼里闪过一丝鄙夷的神色。

尽管有些不屑,但调酒师始终保持着礼貌“请问先生,您是要俄国的伏特加还是瑞典的伏特加?”

现在的伏特加已经风靡世界,已经不再是俄国的专属特产。

秦猛在国外一般都是喝米国产的伏特加。

米国本土产的伏特加因为提纯工艺先进,并不比俄国产的伏特加质量差。

调酒师并没有提到米国伏特加。

秦猛想了想道:“那就要俄国的吧。”

调酒师从酒柜最下层的一个酒格里取了一瓶伏特加,对秦猛说道:“请问您要加什么果饮,加不加冰,还是纯饮?”

秦猛说道:“加冰,另外加点雪碧就行。”

调酒师说道:“先生,我不建议您在伏特加里加碳酸类软饮,因为伏特加属于高度酒,添加碳酸类饮料会加快酒精进入血液的速度。常来夜场消费的人都懂的,喝伏特加,一般都是加橙汁或者其他果饮。”

听调酒师的言外之意,无疑是把秦猛当成第一次进夜场不懂装懂的装逼男了。

秦猛身上穿的是户外运动装,而且都是绝对的世界名牌。

但在眼前的这个国度,几十块钱就可以买一双耐克,三十块钱就可以买一件阿玛尼T恤衫。

这里的人只看表象不看内涵,没人会在意你穿的是正品还是A货。

何况华夏毕竟不是国外,没有几个人会穿着户外装和陆战靴进夜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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